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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道德经》|道可以说,却一言难以“道”尽

2021-07-11 | 来源: 丁小悟典 | 阅读:2776

我们读一些专业性很强的学术著作,就会发现一个现象,一般上来就是概述,首先要介绍概念,说明是什么或者为什么,让人对所要了解的知识有一个基本的概念。

老子的《道德经》被公认是一本哲学书,它的思辨性远远超过儒家经典《论语》,老子也是上来提出了

“道”这个概念,但是,他却说:“道可道,非常道。”

第一个和第三个

“道”,是名词,是老子所提出的“道”这个概念,即大道;第二个“道”是动词,言说、解释;常,原是“恒”,因避汉文帝刘恒的讳,汉代改为“常”,后世一直沿用;恒道,就是恒久不变的大道。

老子提出了

“道”,道是什么,是可以解说的,但是真要解说了,又觉得没有完全解释清楚,不是想要解释的那个恒久、终极的“道”。

老子就接着说:

“名可名,非常名。”能用语言说出来的“名”,都不是恒久、终极的“名”。

《道德经》第

42

章就说明了这个问题:“有物混成,先天地生。寂兮寥兮,独立而不改,周行而不殆,可以为天下母。吾不知其名,字之曰道,强为之名曰大。

这段话的意思:有一个东西混然而成,在天地形成以前就已经存在。无声无息的、无边无际的

,不依靠任何外力而独立长存永不停息,循环运行而永不衰竭,可以作为万物的根本。我不知道它的名字,所以勉强把它叫作

“道”,再勉强给它起个名字叫作“大”。

道是先于天地面存在,又不知道它的名字是什么,只能勉强为他起个名叫

“道”,叫“大”。一个“强”字,说明差强人意,对这种解释不是太满意,不能把自己想要说的说完全。

老子提出的道是抽象的,不是具象的,能说清楚的都是具体的事物。具体的事物都有产生、发展、灭亡的过程,都有完结的时候,老子所说的恒久存在的绝不是某种具体的事物,不能够被叫出来。

道为什么可说,又不可说呢?为什么说出来的就不是恒久的道呢?

第一,语言是有局限性的,是不能穷尽

“道”的。

道是无处不在的,一切皆是道。语言所表述出来的,只是

“道”的表现,而非“道”的全部,不能把它的内涵与外延穷尽。如果把“道”所表现出来的某个方面说成是道,又完全不是那么回事。

比如,女人是人,男人是人,如果说人就男人或者女人,就不是

“人”这个概念的全部。

“书不尽言,言不尽意。”对于一些事物,解释得再清楚,也有让人意犹未尽的感觉,总觉得不是原汁原味。对于一些事物,大家心里都明白,真要说出来,又觉得意犹未尽,这就是常说的“只可意会,不可言传”。

道是变化的,用静态的语言就固定了道,道就变成了一个有局限的道。

道是宇宙之通理,也就是说是指导天地万物运动变化的总规则,无论时间和空间如何变换,而这一规则始终恒久如一。用有局限的语言去表述无限的道,这本身就是一种局限。

第二,

“道”是发展变化的,而人的认识是有限的。

道无时无刻都处在发展变化之中,人对道的认识也无时无刻不在变化,因而某个阶段的认识,不能代表全部的正确的认识。

西方哲学家尼采说:

“肉眼所见,便是囚笼。”说的就是每个人的视野是有限的,观点都是狭隘的、片面的,都是停留在自己的认识当中的。

由于受到学识、阅历等多种因素的影响,人们对

“道”的认识也是千差万别的,为什么人们会一个问题争论不休,就是认识上的差异。

老子所说的

“道”就是这么玄妙,开头没有解释,在以后的文中也没有明白无误地告诉你什么是“道”,而是用了一些意象去描述,让人去体悟,也只能用心去体悟,才能明白“道”的奥妙。

(图片来自网络,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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