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二十五章_道德经通行本_国际道学网
2024年05月03日  |  星期五  |  甲辰年三月廿五  |  简体

第二十五章

2021-04-15 | 来源: 《道德经》通行本 | 作者: 老子 | 阅读:2506

有物混成,先天地生。寂兮寥兮,独立而不改,周行而不殆,可以为天地母。吾不知其名,字之曰道,强为之,名曰大。大曰逝,逝曰远,远曰反。故道大,天大,地大,人亦大。域中有四大,而人居其一焉。人法地,地法天,天法道,道法自然。

有一个混然一体的东西,在天地形成以前就存在。

听不见它的声音也看不着它的形体,它独立长存而永不衰竭。

循环运行而生生不息,可以为天地万物的根源。

我不知道它的名字,勉强叫它做道,再勉强给它起个名字叫做大。

它广大无边而周流不息,周流不息而伸展遥远,伸展遥远而返回本原。  

所以说,道大,天大,地大,人也大。

宇宙间有四大,而人是四大之一。 

人取法地,地取法天,天取法道,道纯任自然。

【解读:陈鼓庄】

王弼《道德经注》

有物混成,先天地生。
混然不可得而知,而万物由之以成,故曰混成也。不知其谁之子,故先天地生。

寂兮寥兮,独立不改,

寂寞无形体也。无物之匹,故曰独立也。返化终始不失其常、故曰不改也。

周行而不殆,可以为天下母。

周行无所不至而免殆,能生全大形也,故可以为天下母也。

吾不知其名,

名以定形,混成无形,不可得而定,故曰不知其名也。

字之曰道,

夫名以定形,字以称可言。道取於无物而不由也,是混成之中,可言之称最大也。

强为之名曰大,

吾所以字之曰道者,取其可言之称最大也。责其字定之所由,则系於大,大有系则必有分,有分则失其极矣。故曰强之为名曰大。

大曰逝,

逝,行也,不守一大体而已,周行无所不至,故曰逝也。

逝曰远,远曰反。

远,极也,周无所不穷极,不偏於一逝,故曰远也。不随於所适,其体独立,故曰反也

故道大,天大,地大,王亦大。

天地之性人为贵,而王是人之主也。虽不职大,亦复为大。与三匹,故曰王亦大也。

域中有四大,

四大,道、天、地、王也。凡物有称有名,则非其极也。言道则有所由,有所由然后谓之为道。然则是道称中之大也,不若无称之大也。无称不可得而名曰域也,道、天、地、王皆在乎无称之内,
故曰域中有四大者也。

而王居其一焉。

处人主之大也。

人法地,地法天,天法道,道法自然。
法谓法则也,人不违地,乃得全安,法地也。地不违天,乃得全载,法天也。天不违道,乃得全覆,法道也。道不违自然,乃得其性,法自然者。在方而法方,在圆而法圆,於自然无所违也。自然者,无称之言,穷极之辞也。用智不及无知,而形魄不及精象,精象不及无形,有仪不及无仪,故转相法也。道顺自然,天故资焉;天法於道,地故则焉;地法於天,人故象焉。所以为主其一之者,主也。

显示译文解读
上一篇:第二十四章 - (《道德经》通行本)
下一篇:第二十六章 - (《道德经》通行本)
免责声明:
1、本站文章版权归原作者及原出处所有。本站所载图、文、音视频等稿件的目的在于学习和传播道家文化,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,本站不对其科学性、严肃性等作任何形式的保证,也不构成任何应用建议。如其他媒体、网络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须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。
2、本站内凡注明“来源:国际道学网”的所有图、文、音视频等稿件均为本网站原创,版权均属“国际道学网”所有,任何经营性媒体、书刊、杂志、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站协议授权不得转载、链接、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。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、网站,在转载使用时必须注明“来源:国际道学网”, 违者将依法追究责任。
3、本站是一个面向大众的个人学习交流平台,本站采用的非本站原创内容均标注来源,并不用于任何商业目的。我们已经尽可能的对来源及作者进行了通告,但由于能力有限或疏忽,无法一一和版权者联系,如果所选内容的文章作者认为其作品不宜上网供大家浏览,请及时联系我们,我们将根据著作权人的要求,立即更正或删除有关内容。
^ Back to Top