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八十一章_道德经帛书版_国际道学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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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八十一章

2023-03-21 | 来源: 马王堆帛书老子《道德经》(秦复观校定) | 作者: 老子 | 阅读:4097

帛书版:

信言不美,美言不信。知者不博,博者不知。善者不多,多者不善。圣人无积,既以为人,己愈有。既以予人矣,己愈多。故天之道,利而不害。人之道,为而弗争。

传世版:

信言不美,美言不信;善者不辩,辩者不善;知者不博,博者不知。圣人不积,既以为人,己愈有;既以与人,己愈多。天之道,利而不害。圣人之道,为而不争。


版本重大差异:

①善者不多,多者不善:“多”本义是“重复、数量多”,引申为“超出、过分”。第二十二章说“多则惑”,第五章说“多闻数穷”,所以有道的人不会求“多”,而是“去甚,去泰,去侈”,因此后文才会引出“圣人无积”,圣人不会积累成多,而是都拿来成就别人。传世版改成了“善者不辩,辩者不善”,意义完全被改变。帛书版全文都没有提到“辩”字,包括“大辩若讷”,帛书是“大赢如绌”。《道德经》并不反对辩,并不是一味让人闭嘴默不作声,更不是要屏蔽不同意见。比如《庄子》记载的惠子,就常与庄子激烈辩论,但二人互相引为师友。《道德经》只是反对主观之“言”,反对只许自己说话不许他人出声的行为,反对试图指使、主导他人,施加自己意志于他人的行为。

②人之道:传世版为“圣人之道”。第七十九章说人之道“损不足而奉有余”,此处又说人之道“为而弗争”,似乎一贬一褒,不能得到统一,于是后人改成了“圣人之道”,其实多余。“人之道”,指遵循人为行事而呈现的规则;“天之道”,指遵循天然行事而呈现的规则。不过“人为”与“天然”,并非一定就是截然相反的,也有得到统一的时候,因为人本身也是天然的产物,也有顺应天道的特性。此处“天之道,利而不害。人之道,为而弗争”,天人之道就是并行不悖的,并不需要改成“圣人之道”。


直译:

真实的言语不华美,华美的言语不真实。对道有所认知的人,不会追求见闻广博;追求见闻广博的人,对道没有认知。有道之人,不会求多;求多的人,不是有道之人。圣人不会积累成多,而是都用来成就他人,自己就越富有;都拿来给予他人,自己就越富足。所以天道的规则,是有利于万物而不侵害;人为的规则,是有所作为而不相争。

【注译:秦复观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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